2024年寧波市水務環(huán)境集團陽離子、陰離子型聚丙烯酰胺(固體)采購項目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2024年寧波市水務環(huán)境集團陽離子、陰離子型聚丙烯酰胺(固體)采購項目,招標人為寧波市水務環(huán)境集團有限公司,項目資金來自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代理機構為科信聯(lián)合工程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2024年寧波市水務環(huán)境集團陽離子、陰離子型聚丙烯酰胺(固體)采購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本項目為非依法必招項目。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標段號 | 貨物名稱 | 實際需求人 | 預估供貨量 | 綜合單價最高限價(人民幣:元/噸) | 各標段總價最高限價(人民幣:元) |
一 | 泥處理用陽離子型聚丙烯酰胺(固體) | 寧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寧波工業(yè)供水有限公司 | 415t | 21000 | 8715000 |
二 | 水處理劑陰離子型聚丙烯酰胺(固體)(涉水) | 寧波市水務環(huán)境集團有限公司制水分公司、寧波市奉化區(qū)同源制水有限公司、寧波杭州灣新區(qū)自來水有限公司 | 70t | 17000 | 1190000 |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且具備承擔招標項目能力,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投標產(chǎn)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為代理商需出具針對本項目唯一授權函,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同時參加投標,否則招標人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標,其代理商的投標按無效標處理)。
3.2特定資格要求:
標段一:投標產(chǎn)品制造商須具有地市級及以上環(huán)境保護主管部門或管理委員會出具的年產(chǎn)20000t聚丙烯酰胺的生產(chǎn)能力的證明文件。(如為代理商投標還需出具投標人2021年、2022年、2023年中任意一個自然年內(以發(fā)票時間為準,2021年只計算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的發(fā)票,以此類推)聚丙烯酰胺(固體)年累計供貨金額達到600萬元及以上{投標文件中提供加蓋公章的銷售發(fā)票復印件(需發(fā)票專用章,若為發(fā)票記賬聯(lián)則不需要發(fā)票專用章)【注:①發(fā)票須體現(xiàn)“聚丙烯酰胺”,否則該發(fā)票不予認可;②發(fā)票上的銷售方必須與投標人單位名稱一致,如投標人單位名稱變更的,需同時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單位變更名稱的證明文件,否則該發(fā)票不予認可】})。
標段二:投標產(chǎn)品制造商須具備有效的省級及以上衛(wèi)生部門頒發(fā)的涉及飲用水衛(wèi)生安全產(chǎn)品許可批件;如部分省份因省級及以上衛(wèi)生部門下放了“部分涉及飲用水衛(wèi)生安全產(chǎn)品行政審批項目權限”的,須在投標文件中提供下放職能文件的復印件或提供衛(wèi)生部門系統(tǒng)官網(wǎng)的文件截圖,允許投標人提供符合下放職能文件要求的“涉及飲用水衛(wèi)生安全的產(chǎn)品衛(wèi)生許可”。(注:投標文件中須附有效的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
3.3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4 其他要求:
3.4.1 各投標人均可就本招標項目上述標段中的 2 個標段投標,允許同時中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4年 2 月 7 日至2024年 2 月 19 日23:59時(北京時間,下同),登錄寧波市陽光采購服務平臺網(wǎng)上投標系統(tǒng)(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下載招標文件。未下載招標文件的投標人,其投標將被拒絕。
4.2 招標文件費用0元,不再提供紙質文件,在寧波市陽光采購服務平臺網(wǎng)上投標系統(tǒng)自行下載。
4.3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點擊報名并支付100元系統(tǒng)使用費。
4.4 特別說明:如遇兩家(含)以上已簽到供應商的IP地址、網(wǎng)卡MAC地址或硬盤序列號等相同,系統(tǒng)自動觸發(fā)預警,并提示“響應無效”的,采購代理機構或采購人當場拒收此類響應文件。
5. 投標保證金
5.1 投標保證金金額(人民幣):標段一人民幣150000元整;標段二人民幣20000元整
5.2 交納方式:銀行轉賬(或電匯)或電子保函
5.3 交納要求 :
(1)銀行轉賬(或電匯)賬號:在本項目報名后,通過“寧波市陽光采購服務平臺網(wǎng)上投標系統(tǒng)” 在本項目中取得相應的虛擬子賬號;
(2)電子保函:直接通過“寧波市陽光采購服務平臺網(wǎng)上投標系統(tǒng)”在本項目中購買電子保函(具體操作可查看“資料下載”區(qū)內的《電子保函操作說明》)。
投標保證金的到賬截止時間:2024年 3 月 19 日15時整。
投標人以銀行轉賬(或電匯)形式遞交投標保證金的,則應將投標保證金由投標人的賬戶一次性匯入(或轉入)系統(tǒng)自動生成的虛擬子賬號。
6.投標文件的遞交
6.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24年3月21日09時30分(北京時間)。
6.2本項目采用全流程電子招投標,投標人須通過寧波市陽光采購服務平臺的電子投標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加密電子投標文件并將投標文件上傳到寧波市陽光采購服務平臺(http://ygcg.nbcqjy.org/home),逾期上傳或上傳不成功的,其投標無效。
6.3遞交(上傳)方式:使用電子投標文件制作工具上傳加密電子投標文件。
6.4如初次投標,操作說明詳見全流程電子化交易(網(wǎng)上開評標)系統(tǒng)操作手冊(http://ygcg.nbcqjy.org/detail?articleId=295)或致電技術支持:0574-87187195、13396609883、18968299314。
6.5逾期上傳的或者未上傳的電子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7.開標時間和地點
7.1開標地點:寧波市陽光采購服務平臺(寧波市鄞州區(qū)寧穿路1679號金融硅谷七號樓裙樓(實怡中心14)三樓)進行不見面開標,投標人無需派授權代表出席開標會議。投標人可通過不見面開標大廳(http://ygcg.nbcqjy.org:8062/),在線觀看投標文件開啟直播過程。
7.2投標人須在開標時間后60分鐘內對投標文件進行解密,若投標人在開標時間后60分鐘內無法解密或解密失敗,將按照無效投標處理。
8.特別提示(標段一)
8.1 小試階段:
投標人可在寧波市陽光采購服務平臺下載招標文件后,憑網(wǎng)站成功下載招標文件的截圖并加蓋投標人公章前去使用單位(福明凈化水廠、長豐凈化水廠、新周凈化水廠、嵐山凈化水廠、櫟社凈化水廠)處取泥樣做小試(截止2024年2月21日17時),以便選定投標產(chǎn)品型號。取泥樣時,實際需求人將按各投標人的取樣時間做好記錄。
8.2 正式試驗階段:
投標人向使用單位推薦一種型號,并免費提供各100Kg樣品(規(guī)格:≤10kg/袋)作正式試驗,正式試驗將于2024年2月22日至2024年3月19日期間(具體時間以招標人通知為準)進行,各投標人正式試驗順序以取樣時間順序為準。在正式試驗過程中,以使用單位工作人員為主,投標人不可隨意改動招標人設備的運行參數(shù),且所有試驗數(shù)據(jù)由使用單位填寫到試驗證明表上。
8.3各凈化水廠投標試驗藥耗要求:福明凈化水廠≤2.5kg/tds、長豐凈化水廠≤3.4kg/tds、嵐山凈化水廠≤3.5kg/tds、新周凈化水廠≤4.2kg/tds、櫟社凈化水廠≤2.55kg/tds,且出泥含水率≤79%。如投標人提供的藥劑達不到上述任意一家水廠要求的,投標試驗無效。
8.4投標人的投標產(chǎn)品品牌、型號必須與正式試驗樣品相同。
8.5正式試驗聯(lián)系人:
徐華華,電話:0574-27661855,如有變動將另行通知。
8.6投標文件中須附上使用單位出具的符合要求的正式試驗證明(加蓋使用單位及投標人公章,格式見第六部分 投標文件格式)。
9.公告發(fā)布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在寧波市陽光采購服務平臺(http://ygcg.nbcqjy.org/)、寧波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chǎn)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http://gzw.ningbo.gov.cn/)、寧波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網(wǎng)(目前發(fā)布至老系統(tǒng)http://ggzy.zwb.ningbo.gov.cn),2.0系統(tǒng)更新后會改為寧波市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tǒng)(甬易陽光)http://www.nbggzy.cn/)寧波市水務環(huán)境集團有限公司(www.ningbowater.com)、科信聯(lián)合工程咨詢有限公司上發(fā)布。
10.寧波市陽光服務平臺系統(tǒng)使用費收取按照寧波市陽光采購服務平臺(http://ygcg.nbcqjy.org/)平臺動態(tài)公示的收費標準執(zhí)行。
11.聯(lián)系方式
招 標 人:寧波市水務環(huán)境集團有限公司
地 址:寧波市甬港南路
聯(lián) 系 人:柴靜、徐華華
電 話:0574-27661855
招標代理機構:科信聯(lián)合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寧波市江南路598號九五商務大廈A座9樓934室
聯(lián) 系 人:孫麗琴、周丙海
電 話:0574-89076310
傳 真:/
電子郵件:453907307@qq.com
異議受理聯(lián)系人(招標代理機構):周丙海
聯(lián)系方式:0574-87360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