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中小學生成長指導中心工程總承包(EPC)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寧波市中小學生成長指導中心已由寧波市教育科學研究所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寧波市教育科學研究所,招標人為寧波市教育科學研究所,招標代理人為 浙江科信聯(lián)合工程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的工程總承包(EPC)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寧波市教育服務管理中心2號樓五樓及連廊。
2.2 建設規(guī)模:保持主體結構不變,功能進行升級??偨ㄖ娣e1350m2,包含五樓整層(面積約1180m2),五樓連廊(面積約170m2),另有140m2露臺空間。其中科普體驗區(qū)328m2,咨詢服務區(qū)約326m2,課程研訓區(qū)約511m2。
2.3 本項目招標控制價約370萬元(具體以補充通知為準)。
2.4 計劃工期:60日歷天(含設計工期)。
2.5 招標范圍:本工程為設計采購施工(EPC)總承包項目,招標范圍包括工程建設范圍內的設計直至工程竣工并投入使用及缺陷責任期的技術服務與缺陷修復、保修期的保修工作,具體包括:裝飾工程設計(概念設計、深化設計、施工圖設計及設計相關的服務)、設備采購(心理專業(yè)設備、多媒體設備等)及施工(裝飾工程、展示工程、電氣工程、智能化系統(tǒng)、安防、消防、暖通工程等), 從本工程建設范圍內的設計直至工程竣工并投入使用及缺陷責任期的技術服務與缺陷修復、保修期的保修工作等。具體以發(fā)包人要求為準。
2.6 質量要求:
設計質量要求:符合現(xiàn)行國家規(guī)范;
施工質量要求:達到“合格”標準,符合國家和省市有關工程工藝標準和質量驗收標準。
2.7 安全要求:合格。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資格要求(聯(lián)合體投標的,本招標文件中所涉及到的投標人<除特別說明外>,均指聯(lián)合體各方):
3.1.1 投標人須具有合法有效的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
3.1.2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必須同時具備以下(1)、(2)資質或由以下(1)、(2)資質組成的聯(lián)合體,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設計和施工能力:
(1)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建筑裝飾工程設計專項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建筑行業(yè)(建筑工程)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建筑行業(yè)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
(2)具備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yè)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且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1.3投標人(聯(lián)合體投標的,指聯(lián)合體雙方)須按寧波市建筑市場信用信息系統(tǒng)(以下簡稱“系統(tǒng)”)要求完成錄入。
3.1.4投標人(聯(lián)合體投標的,僅指聯(lián)合體施工單位)的人工工資擔保須在系統(tǒng)中顯示:已在寧波市行政區(qū)域內完成錄入。
3.1.5投標人企業(yè)注冊地在浙江省行政區(qū)域以外的,須通過浙江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登記。
3.2 投標人擬派項目主要管理人員要求:
3.2.1擬派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須具備工程建設類注冊執(zhí)業(yè)資格(包括注冊建筑師、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注冊建造師或者注冊監(jiān)理工程師等),且以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或設計項目負責人、施工項目負責人、項目總監(jiān)理工程師)的身份完成過類似項目的裝修業(yè)績。
3.2.2擬派設計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國家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
3.2.3擬派施工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建筑工程專業(yè)二級注冊建造師資格,并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
3.2.4擬派設計項目負責人、施工項目負責人須按“系統(tǒng)”要求完成錄入。
3.2.5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工程項目擔任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施工項目負責人。
3.2.6擬派施工項目負責人須無在建項目,具體按照《寧波市建設工程施工現(xiàn)場項目管理人員配備管理辦法》(甬建發(fā)〔2016〕200號)文件執(zhí)行;擬派施工項目負責人在“系統(tǒng)”中有項目人員未解鎖的視同有在建項目,因特殊情況未能解鎖的,須在資格審查申請文件中,提供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相關機構確認的項目竣工證明材料。
3.2.7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滿足施工項目負責人條件的允許兼任,設計項目負責人不得與其他崗位互相兼任,聯(lián)合體投標的,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由聯(lián)合體牽頭人擬派。
3.3投標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擬派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設計項目負責人、施工項目負責人不得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中標候選人公示前,招標(代理)人將中標候選人(聯(lián)合體投標人的,指聯(lián)合體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擬派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設計項目負責人、施工項目負責人的失信信息進行查詢(具體以開標當天“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詢?yōu)闇剩?,若存在失信被?zhí)行人信息的,則取消中標候選人資格,本項目重新招標。
3.4投標人、擬派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設計項目負責人、施工項目負責人不得具有被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處罰且限制在寧波行政區(qū)域內投標的違法行為記錄,并在處罰有效期內的情形。
3.5本次招標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聯(lián)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1、聯(lián)合體牽頭人為具備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yè)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的單位;2、聯(lián)合體牽頭人負責派遣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及施工項目負責人,聯(lián)合體成員負責派遣設計項目負責人;3、聯(lián)合體所有成員(含聯(lián)合體牽頭人)數(shù)量不得超過2家。
3.6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1年7月14日至2021年7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時00分至11時00分,下午2時00分至4時00分(北京時間,下同)至寧波市江南路598號九五國際大廈A座9樓934室購買招標文件。未在上述期限內購買招標文件的,其投標將被拒絕。
4.2招標文件每套售價 3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的遞交截止時間:2021年8月13日9時30分(北京時間),遞交地點為:寧波市江南路598號九五商務大廈A座2樓216室,在此時間后提交的投標文件將被拒絕。
5.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寧波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網站(http://gzw.ningbo.gov.cn)、寧波政府采購網(http://www.nbzfcg.cn/)、浙江科信聯(lián)合工程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網站上發(fā)布。
7. 聯(lián)系方式
招 標 人:寧波市教育科學研究所
聯(lián) 系 人:李老師、楊老師
聯(lián)系電話:0574-87341338、17706600512、13967871562
招標代理機構:浙江科信聯(lián)合工程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寧波市江南路598號九五國際大廈A座934
聯(lián) 系 人:岳曠怡、周丙海
電 話:0574-87360849